中国医药联盟6月27日讯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6月25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公示,邀请符合条件的原研药生产企业、参比制剂生产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以及满足我省药品用量的生产企业参加“福辛普利钠片(10mg*14片)”在我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截止6月26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我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经双方谈判协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该企业生产的“福辛普利钠片(10mg*14片)”在我省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价,完全具备履行合同的药品供应能力,并保证药品质量,能及时向配送企业发送药品,满足我省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将以全省2018年度福辛普利钠片(10mg*14片)60%的使用量支持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参加我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试点工作,并将按《关于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医保配套措施的通知》(冀医保字[2019]35号)执行相关医保支付政策。
特此公告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