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的“战役”在全国紧张进行中。众多行政管理部门为市民提供了在线办事服务,减少现场办理业务。广州市医保服务中心也呼吁市民尽量选择网上办理、电话办理的方式申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业务,并对服务做出了指引。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的,已全部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后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市医保中心介绍,对于因滞留异地需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或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异地门诊产检或分娩住院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未能直接记账结算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先自己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并备齐资料,在疫情结束后前往各医保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具体资料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查询)。
为了确保有充足时间办理报销手续,市医保中心延长了零星报销业务的办理时限,参保人在疫情结束后1年内均可提交资料办理,请市民尽量在疫情结束后再申办。
记者了解到,在疫情影响期间,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不受原选点限制,可直接联系11个区的医保分中心办理转院手续,具体联系电话可在“广州医保”公众号查询。
市医保中心提醒各位市民,如办理的业务不是特别紧急,建议不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前往各医保分中心服务大厅,如确需现场办理,请务必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