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看,低价中标符合政府、招标方、企业和患者的利益。但这条路可能是个死路,不少低价药已经从市场上消失就是活生生的案例。低价耗材中标,极有可能重蹈覆辙。
从药品行业先例看,拒绝供货不断。
2018年2月,辽宁13种药品因断供接受调查;
2018年1月,宁夏列出49个短缺药品清单。
2017年12月,山西33个药品因无利可图等废标。
2017年12月,甘肃12个药品因成本上涨等申请废标。
2017年12月,江西约谈26家药企,主要是企业利润不足配送率太低。
2017年11月,辽宁短缺药品49个,两药品因断供被列入诚信不良记录。
……
2017年12月,李总理在湖北考察期间表示,缺什么也不能缺“救命药”。
药品行业已经如此,医疗器械还要一样的走无底线的低价路线?
从生产企业看,去年以来,不少地方开始曝出,为了控费需要,医院接二连三地对医用耗材痛下杀手,降价不到位就拜拜。供货,可能入不敷出;不供,那就直接出局。大降价后,生产企业是没有动力再去做市场。
从代理商角度看,代理商是搬运工,搬30块钱的、搬15块钱的,都是一样的产品。他们面对的是医院同一个主任。他凭什么搬15块、而不是搬30块的?当然,搬30块的可能太冒尖了,很枪打出头鸟,容易被打击。那就在招标中报一个25元的,这可能是一个主流模式。
从患者角度看,在药品行业,几乎没有什么专利可言,都是仿制药为主。但在医用耗材领域,大家都不谈专利,因为大家都有专利。因此,一个产品因为低价而退出市场,可能没有接替的产品,对患者而言也是一个伤害。
这结果,就是低价中标的产品被踢出市场,被自然淘汰。而企业如果一再容忍以低于成本价妄图去“垄断市场”,这可能是一个作死的的节奏。
笔者认为,无论是药品,还是医疗器械,本土产品一跨国企业的产品相比,质量上很多时候是在较大的差异的。药监批准上市了,可以生产、只能算是合格品。招标方不能以此理由为自己开脱。
一个行业要得到发展,科技要得到进步,无疑需要资金来推动。如果无法保障一定的利润,那行业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看病贵、看病难”,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大问题。解决这个医改的主要矛盾,一定是医疗、医药、医保的三医联动,这也是国家层面一直努力在推进的。
而一些地方的招标,就降价一刀切,至于缺少产品、中标产品质量普通下降、医生敢不敢用、病人敢不敢用、能不能用,那不是他所考虑的。
长此以往,超低价中标的医用耗材产品,必将被淘汰出局,距离完蛋已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