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的主要特点:整体规则宽松,利好有质量优势的企业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一起招,并适用同样的招标规则:这点和其他省份略有不同,一次性招完基药和非基药可以节省企业不少精力;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适用同样的招标规则,基药招标规则宽松趋势非常明显。
中标竞价规则中质量权重高:中标竞价的综合评分=经济技术标得分*65%+价格得分,经济技术标最高得分100分,商务标最高得分35%,意味着价格(商务标)权重只有35%,同时价格权重的设置为<25*最低报价/企业报价+10>,意味着即使某企业的报价是最低报价企业的2倍,其在综合分上也只能拉开12.5分的差距,如果是3倍的话则为16.7分;
一个品规可以有多个企业中标:根据每个品规参与投标的数量确定最终中标的数量,最多可中标的数量高达16个;
基本药物中标结果上下联动,其中基层医疗机构能有2个品规中标,县级以上则不做限定:拟中标的品种中商务标报价最低的两个可以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其他只能适用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其他省份如山东是只有价格最低的能够在基层适用,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也只有2个企业能够;
质量层次有区分:不是通过区分竞价组,而是通过在经济技术标环节给予不同的质量层次不同的分值,如专利、1类新药最高可以获得26%的权重,而普通GMP 只有10%不到;
本次招标的历史比较:对于规则我们需要跟湖南省历史的招标规则进行比较,从而说明整体的变化趋势。方向性上来看,湖南省这一轮招标基本沿用了过去非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方案,但在细节上略有调整;而过去湖南基本药物招标基本沿用国家的56号文,即双信封+单一货源,此次是根本改变。
商务标竞价环节调整为两轮报价:以往非基本药物招标只有一轮商务标报价,然后根据综合评分高低确定中标企业,这一轮招标在第一商务标报价后淘汰(低于6家的不淘汰)部分企业,在通过第二轮报价淘汰部分企业,确定最终中标企业,两轮报价可能一定程度上加剧竞价;
经济技术标环节的评价权重有所调整:增加供应保障及行业排名两项,整体权重为8.5%,其他临床使用、质量层级、工艺、规模及信誉等权重有所调整;
政府报价指导价趋于宽松:已在湖南中标的品种中,较高质量层次的报价指导价不高于中标平均价、GMP 层次的不高于最高中标价,而过去则需要和其他周边省份进行联动;但在报价中增加限定了企业不能超过过去中标价格;
主要风险是各省招标价格降价幅度超预期。